宁晋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时间:2023-11-20 15:42:20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6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6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现址范围内重建,共包含6条路共计6.94公里。其中:宁晋-鸡泽0.9公里;南楼下-赵村0.2公里;曹伍町-河渠0.3公里;一分公司-盐场前2.4公里;s234-盐场前1.44公里;宁晋-于家台1.7公里。包含路面、路基、沿线设施等设施的恢复重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宁晋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地完成过一项(条/段)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2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1 00:00:00至2023-11-27 23:59:59,登录“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过程中有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招采进宝投标人客服电话:400-616-662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禄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晋县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10号橙悦城商务楼90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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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范局长联系人:李梦茜
电话:0319-5804191电话:1933392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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